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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範圍縮到不到8平方公里 苗栗離岸風電環評補正再審
開發單位京威風力發電公司欲在苗栗縣外海興建離岸風電機組,原完整風場範圍近440平方公里,2度迴避公告敏感區位及國防區位後,第一期開發範圍僅剩不到8平方公里。環委要求開發單位釐清後期開發區是否符合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作業要點規定,並強化生態調查資料,決議補正再審。
環保署今審查「苗栗離岸風力發電廠興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京威風力發電原本規畫完整風場範圍為439.6平方公里、設置164部風機,總容量不超過1.8GW,2021年為迴避第三階段公告敏感區位,改採分期開發,第一期開發區範圍為75.5平方公里,去年7月經濟部聯審,為迴避國防區位,再縮減第一期範圍,最後僅剩7.4平方公里、16部風機,總容量不超過328MW。
至於後續規畫,京威風力表示,將視政府政策調整而改變。
但多名環評委員認為,報告指出現為第一期發展區,但整份報告卻是針對全期進行調查,也未說明有無第二、第三期開發計畫;另第一期設立16座風機應該如何布設、間距是否符合要求等,也無相關資料;對於風場範圍縮減僅剩不到8平方公里,甚至有環委質疑,「這樣還要興建開發嗎?」
環委認為,開發單位應先釐清後期開發區是否符合經濟部「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作業要點」規定,說明第一期發展區風機布設位置已減少對海洋生態影響,另也要強化生態調查資料,包含提出鳥類撞擊減輕及保育對策、補充或收集1至3月鯨豚調查資料、開發範圍石虎活動區域增加自動相機數量及監測時間,並研提石虎生態影響減輕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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