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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石虎生態調查及鯨豚水下監測 美森、加能、北能3離岸風電環評案通過

環保署今召開環評審查委員會第442次會議,針對美森、加能、北能等3案離岸風電計畫進行審查,環團認為應加嚴水下噪音標準,才能降低近岸鯨豚影響;環委要求各開發單位加強石虎生態調查並聘請石虎專家觀察,其他動物生態調查也需加強,以及鯨豚水下監測、植栽移補植計畫等,3案均通過環評大會。

美森離岸風電風場位於苗栗縣外海區域,風場範圍面積約8.4平方公里,水深介於50-60公尺,離岸最短距離約4公里;風機規畫採單機裝置容量14-20百萬瓦(MW),最多數量為12部,總裝置容量不超過240百萬瓦(MW)

加能離岸風電風場位於彰化縣外海區域,風場範圍面積約76平方公里,水深介於52-60公尺,離岸最短距離約43公里;風機規畫採單機裝置容量14-20百萬瓦(MW),最多數量為43部,總裝置容量不超過602百萬瓦(MW)

北能離岸風電風場位於台中市外海區域,風場範圍面積約188平方公里,水深介於58-71公尺,離岸最短距離約35公里;風機規畫採單機裝置容量14-20百萬瓦(MW),最多數量為86部,總裝置容量不超過1204百萬瓦(MW)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專員施仲平指出,美森案風場位置離岸最近僅4公里,風場位置雖沒在白海豚棲息地,但施工噪音對近岸鯨豚影響大,認為水下噪音標準應加嚴,另該案開發單位表示,風機基礎型式可能包含單樁式或套筒式,認為此說法太過模糊、規畫不夠具體,「若什麼都可能發生,等於沒有承諾」。

美森案開發單位德帥風力發電籌備處、德帥興電公司表示,尚未決定採單樁式或套筒式是因還沒深入研究,後續取得開發資格,對地質有進一步了解後,再來決定採取哪種方式;另也了解本案風場鄰近白海豚活動區,因此除避開主要棲息地外,也使用震動錘來減少影響。

環委經近4小時的審議後,最後決議3個離岸風電環評案予以通過。針對美森案,環委認為,該風場的水深達60公尺,打樁深度很深,水下噪音要低於160分貝有困難,建議若地質條件允許,該案取得經濟部籌設許可後,應優先使用屆時已商業化的負壓式沉箱基礎、震動錘或對環境更友善的施工方式。

此外,美森案的陸上變電站及陸纜設於石虎出沒熱區,環委要求,開發單位於陸域工程施工期間,應加強石虎生態調查,設置至少5台紅外線自動相機、每季至少調查1500小時(近60天)並採人工巡視,並建議開發單位聘請石虎專家,每天至施工地點附近觀察有無石虎出沒,隨時檢討施工期間的石虎保育措施。

另外2案除加強石虎生態調查,也要求其他動物生態調查包含項目、地點、頻率等、鯨豚水下聲學監測、綠化植栽應以原生種為限;要求加能案在施工前及施工期間,海域水質及海域底質項目,增加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內1站,以及陸域工程施工應盡量避開紅皮書稀有植物,若無法避開,應以移植為原則,若無法移植則應補植該紅皮書稀有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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